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06050000

「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2-27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要修《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新增給予家庭照顧者三十天、六成薪的「照顧留職停薪津貼」。目的是支撐在職照顧者在家人突然倒下、需請看護或聘移工等情況的第一個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在職照顧者提供短期經濟支持,緩解家人突發失能初期的照顧與經濟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照顧需求的受僱者(在職照顧者)、雇主,以及就業保險主管與承辦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之三,新增家庭照顧者三十天、六成薪的照顧留職停薪津貼給付(原文未附逐條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家庭照顧假僅七日,制度支持不足,提供30天6成薪津貼可緩解照顧初期衝擊;疑慮:新增給付對就業保險基金財務的影響、請領條件與防止濫用機制須設計。
政治雷達小叮嚀
留意津貼財源來自就業保險基金,請領資格怎麼定會影響涵蓋範圍與基金負擔。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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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就業保險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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