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二條,著眼於警消等人員執勤時可能暴露於愛滋病毒風險。提案理由指出意外暴露後72小時內的預防性投藥(PEP)能大幅降低感染風險,希望讓相關人員能即時被告知資訊並及早投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警消等執勤人員在可能暴露於愛滋病毒後,可望更即時取得告知與預防性投藥,降低職業暴露的染病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警消、醫護等可能職業暴露於愛滋病毒的人員,以及愛滋感染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調整與職業暴露告知及預防性投藥相關的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第一線警消健康、強化職業暴露防護、有實際投藥成效數據;疑慮:告知範圍可能影響感染者隱私與既有保密規範的拿捏。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核心在執勤安全與感染者隱私的平衡,可留意告知範圍如何界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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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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