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法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電信法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四條,調高第二類電信事業違規(如濫發門號供詐騙使用、未取得執照營業)的裁罰金額。提案指現行罰鍰遠低於不法得利,缺乏遏阻效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電信業者配合詐騙的違法成本,強化主管機關打詐裁罰力道,降低門號被當作詐騙工具的誘因。
主要影響對象
第二類電信事業者、詐騙被害民眾及電信主管機關(NCC、刑事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電信法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四條,調高第二類電信事業相關違規行為的罰鍰金額(詳細數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罰鍰符合比例原則、宣示打詐決心、縮小第一類與第二類業者罰則落差;疑慮:電信法將落日是否仍須修正、單靠提高罰鍰能否杜絕共犯結構、合規業者連帶受影響的程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打詐修法常見於多部法律,建議對照電信管理法與洗錢防制相關規定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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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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