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提案以校園安全事件(如霸凌、群毆、割頸案)及自傷比率上升為由,主張強化輔導人力、推動輔諮中心法制化、明確各類輔導人員職責並定期檢討人力配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增加專任輔導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員額,並透過督導制度與職責明確化,協助學校處理日常輔導與校園危機事件。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級學校學生、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督導人員及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條(輔諮中心任務與法制化)、第六條(三級輔導文字)、第七條(跨處室合作)、第十條(增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第十一條(增專業輔導人員)、新增第十一條之一(督導規定)、第十二條(各類人員職責)、第十四條(督導列為在職進修)。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補足輔導人力、回應校安事件、推動輔諮中心法制化;疑慮:增聘員額的財源與人才供給、督導制度設計與地方執行落差。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其他學生輔導法版本同期審查,可比較各版在員額比例與督導制度上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