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人工生殖法》,將適用對象從現行僅限「不孕夫妻」擴大,納入因病無法懷孕者、無婚姻關係的單身女性及同性伴侶。並主張開放代理孕母等技術,理由是現行法過於僵化、可能侵害平等權與生育自主權,且面對少子化國安危機。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因子宮或免疫疾病無法懷孕的婦女、單身女性及同性伴侶,將可合法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與代理孕母達成生養願望。
主要影響對象
因病無法懷孕的婦女、單身女性、同性伴侶,以及潛在的代理孕母與所生子女。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擴大適用對象並納入代理孕母及相關技術規範,詳細條次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適用對象保障平等權與生育自主、回應少子化、導正現行法對單身與同性族群的排除;疑慮:代理孕母可能涉身體商品化與剝削風險、兒童權益與親子關係認定、倫理與配套監理是否完備。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代理孕母與生育權的修法向來爭議大,建議併同關注衛福部版本與各黨提案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