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姓名條例部分條文,配合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身分法及國家語言發展法,將「臺灣原住民」改為「臺灣原住民族」、「傳統姓名」改為「傳統名字」,並新增傳統名字得以羅馬拼音登記、不受中文文字限制。提案理由是落實國家語言平等、符合原住民傳統名字使用與登記需要。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姓名條例用語與相關法律一致,並讓原住民得以羅馬拼音登記傳統名字,落實語言平等。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欲以傳統名字登記的原住民族民眾,以及戶政與原民、語言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一條、第四條、第八條用語為「臺灣原住民族」與「傳統名字」,並增訂第二條第三項明定傳統名字得以羅馬拼音登記、不受中文文字限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用語與相關法接軌、原住民族語為國家語言應平等、以羅馬拼音真實反映族語文化;疑慮:系統與文件配套等公開論點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原住民姓名相關有多案並行,建議比對各案在用語、拼音與並列登記上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