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欣純、莊瑞雄、蔡易餘、陳冠廷等委員提案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刪除「暫行」名稱、配合農委會改制農業部更名主管機關,並將老農津貼基底由七千元調整為九千元,同時放寬排富門檻(綜所總額至五十五萬、土地房屋總額至八百萬等)並新增排除部分農業設施價值。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符合資格的老年農民可領取更高津貼,放寬的排富門檻與農業設施扣除也讓部分原被排除者得以受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領取或符合老農津貼資格的老年農民、農業部及國家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本條例名稱(刪除「暫行」)及第二條主管機關名稱;第四條調高津貼基底至九千元、放寬第三項排富門檻(綜所五十五萬、土地房屋八百萬等),並新增第四項第七款排除一定額度農業設施價值。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反映物價與房價上漲、照顧老農生活、避免新式農業設施反被排富懲罰;疑慮:財政負擔、排富放寬的公平性、津貼制度定位等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社會福利津貼調整涉及長期財政,留意給付基底計算方式與排富門檻數字,可對照現行七千元與門檻金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