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53900000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三條之一、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4-07-16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鍾佳濱等18人提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3條之1、第11條之1及第18條之1修正草案,新增網路流量紀錄作為偵查可調取資料、擴大依職權調取的犯罪樣態並簡化程序,同時新增違法調取的證據排除規定。立法理由是因應DDoS、網路詐騙等新型犯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檢警調取網路流量紀錄有依據以即時偵查網路犯罪,並以證據排除規定保障人民免於違法調取。
主要影響對象
一般通訊與網路使用者、電信業者、檢察官與司法警察官。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3條之1新增網路流量紀錄定義,修正第11條之1擴大依職權調取樣態並納入網路流量紀錄、增訂司法警察官調取規範,第18條之1新增違法調取證據排除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新型網路犯罪、即時保存證據並設證據排除保障;疑慮:擴大調取範圍恐影響隱私,須確保強制處分法定與監督。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與其他通保法版本並陳,可特別留意證據排除條款的設計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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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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