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委員林宜瑾、伍麗華等21人提出「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要為偵查機關使用科技手段辦案建立法律依據與程序規範。內容涵蓋科技追蹤定位、調查行動通訊設備、對具隱私期待空間的非實體侵入式調查等的聲請、核准、期間、資料保存銷燬與事後通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辦案人員使用科技偵查手法時有明確法源與程序,並對被調查者設定資料保存、銷燬與事後通知等保障規定。
主要影響對象
執法與偵查機關、可能被科技偵查的當事人,以及關注隱私與人權的團體。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增專法草案,主要內容:第一條立法目的;第二至八條科技偵查方法的聲請、核准、期間、資料保存銷燬與事後通知;第九條刑事裁判執行得準用;第十條救濟。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新型態犯罪需要合法的科技偵查工具以提升打擊犯罪效能、維護國安與社會秩序;疑慮:可能侵害隱私與通訊自由,須嚴格界定要件與監督以防濫用。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科技偵查專法牽涉隱私與打擊犯罪的平衡,建議細看核准與監督條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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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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