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醫療法第八十四條,因應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宣告「禁止醫師為醫療廣告」部分違憲失效,修法刪除該限制,允許醫師依其專業為醫療廣告。
能幫助到什麼
落實憲法法庭判決、回應言論自由保障,使醫師得提供醫療相關資訊,提案方認為有助於病患就醫選擇與自主權。
主要影響對象
執業醫師、醫療機構、就醫民眾及衛生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八十四條,刪除(修正)禁止醫師為醫療廣告之部分,以配合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符合憲法法庭判決與言論自由、提供病患更多就醫資訊;疑慮:須有配套防止不當或誇大醫療廣告,維護國民健康與消費者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源於違憲判決,可留意修法是否同時設計醫師廣告的內容規範與管理機制。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