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這項草案要修正自民國三十四年制定、戒嚴時期留下的「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提案指出該條例近四十五年未修,用語陳舊,並把現行檢察官可逕予司法警察獎懲的規定列為修正重點,以配合法院組織法與刑事訴訟法的現況。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檢、警、調等辦理刑事偵查的機關在權責上更對等,並讓法規用語與現行刑事訴訟制度接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及刑事偵查相關機關,並間接關係到刑事案件當事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配合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修正本條例用語,並針對監察院指出檢察官逕予司法警察獎懲、有侵越機關人事管理權之虞的規定加以調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條例陳舊不合時宜、檢警關係緊張,監察院亦曾建議檢討;疑慮:調整獎懲與指揮權可能牽動檢警分工與偵辦效率,須審慎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戒嚴時期老法翻修常牽動機關權責分配,建議對照新舊條文看「誰指揮誰、誰獎懲誰」的變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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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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