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恩等22位委員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現行規定技職校院聘專業或技術科目教師須具一年以上業界實務經驗才能應甄;在少子化與師資招募困難下,草案擬將此業界經驗由「必要條件」改為「優先條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技職校院在招聘專業師資時彈性增加,可望緩解師資來源不足、報考人數下滑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技職校院、專業與技術科目教師應徵者及技職學生。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25條,將「應具一年以上業界實務工作經驗」由必要條件改為優先條件,以擴大師資進用範圍;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師資進用、回應少子化與招募困境;疑慮:放寬實務經驗門檻是否影響技職教育的實務銜接品質。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必要條件改優先條件」是關鍵差別,可留意是否搭配其他確保實務能力的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