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0040000

「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4-11-26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楊瓊瓔、顏寬恒、陳超明等19人提出,主張將國土計畫法第45條公告實施期限由四年延長至六年。理由為配套措施與規定仍不明確、地方公聽會中民眾疑義多,認為延長可減少執行衝擊與民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地方政府在配套未明確前有更多時間溝通與審議,避免逕為通過據以實施而損及民眾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地方政府、參與公聽會的民眾及受分區劃設影響的土地所有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將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公布實施的期限由四年延長為六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配套未明、應延長並持續溝通;疑慮:認為延後可能延遲國土管理新制,未必直接解決配套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強調公聽會民眾疑義,審查時可關注溝通機制是否同步入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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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土計畫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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