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制定「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將聯合國該公約透過施行法內國法化。背景是我國外籍移工已逾七十五萬人,提案人認為現行勞工管理制度不完善、移工權利保護不周,出現失聯移工與黑戶寶寶等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該國際公約在我國具國內法效力,作為保障移工及其家庭成員工作、社會、教育、健康與家庭團聚等權利的依據,回應國際人權標準。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台外籍移工及其家庭成員、聘用移工的產業雇主及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全新制定的施行法,將聯合國移徙工人權利公約之內容內國法化,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我國長期仰賴移工勞動力,施行法可落實人權保障、實踐國際社會責任並接軌聯合國人權體系;疑慮:公約權利範圍與現行移工管理、產業需求的銜接與調整幅度仍待審議,相關配套尚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這部施行法把國際移工人權公約落地,可留意它和現行移工制度怎麼接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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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4-10-18,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18,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陳菁徽、林沛祥、洪孟楷等16人,有鑒於我國產業長期仰賴外籍移工之勞動力,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113年,台灣的外籍移工人數持續增加,已達到超過75萬人。外籍移工提供的勞動力,已經成為台灣各式各樣產業中的重要力量,其帶來的原生文化與生活方式,也逐漸成為台灣引以為傲的多元文化中的一環。然而,現階段因勞工管理制度不完善,對移工的權利保護也未臻周全,導致失聯移工、黑戶寶寶問題不斷,形成社會隱憂。聯合國《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於1990年12月18日由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2003年7月1日生效。公約的核心目標是確保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其工作國家中享有基本人權。這些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權、社會權、教育權、健康權及家庭團聚權,並由監察院人權委員會明白列為聯合國九大核心公約之一,然至今仍未透過施行法將其內國法化,行動實在過於緩慢,為展現我國落實人權保障,實踐國際社會責任,並與聯合國人權公約體系接軌之努力,爰擬具「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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