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2040000

「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12-31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住宅法第四條條文,允許未成年身心障礙者單獨申請社會住宅,或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為申請,以補齊現行法規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定義的不足;目的是落實政府照顧弱勢族群,促進社會和諧與公平。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未成年身心障礙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解決其申請社會住宅的權益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未成年身心障礙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住宅法第四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政府照顧弱勢族群,促進社會和諧與公平;疑慮:可能增加社會住宅申請負擔、影響資源分配。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各方意見,確保公平合理。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住宅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住宅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住宅法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黃健豪等16人、委員翁曉玲等16人、委員蘇巧慧等17人、看解析 ›「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