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物價上漲與行政院組織改造,修正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除把主管機關改為農業部外,擬將老農津貼由每月8,110元調為8,550元、新增CPI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五即應調整的機制,並上調排富門檻(所得、土地房屋價值標準)。
能幫助到什麼
提高老年農民每月津貼並讓金額更能即時反映物價,同時調整排富門檻以對應房價與所得變化。
主要影響對象
領取或符合請領資格的老年農民,以及農業部與相關財政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第二條配合組改修正中央主管機關為農業部;第四條第一項將津貼調為每月8,550元並增訂CPI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五即調整;第三項調整排富所得門檻為55萬元、土地房屋價值為800萬元;第四項唯一自住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公告土地現值合計調為670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照顧老農生活、反映通膨與房價上漲、即時調整機制;疑慮:增加財政負擔、排富門檻放寬後請領資格與資源分配的妥適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調金額+自動連動+改排富門檻」三件一起改,留意各數字背後的財政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