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翁曉玲、徐巧芯、張嘉郡、羅廷瑋等十八名委員提出,主張規範紀念日及節日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甚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屬應以法律定之事項,有必要提升法位階,並避免行政機關恣意調整,爰擬具實施條例草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放假與節日規範法制化,可降低行政機關單方調整的不確定性,對民眾與企業權益保障較明確。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勞工、學生、公私部門及依放假運作的工商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提案未附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核心為將實施辦法升格為實施條例以提升法位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攸關人民權義應以法律定之,並避免行政命令恣意調整;疑慮:法律化後調整程序較繁、彈性下降,各版本對節日範圍主張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版本與多個同名草案併案,建議聚焦各版本放假日與條文要點的實質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