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放寬增設副市長、副縣市長的人口門檻。第五十五條改為各直轄市均得增設第三位副市長,不再受二百五十萬人門檻限制;第五十六條將縣市增設第二位副縣市長的門檻,由人口達一百二十五萬人改為達全國總人口數百分之二。提案以人口負成長、地方事務日趨繁雜為由。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讓人口未達原門檻的直轄市與縣市增設副首長,因應分工專業化與政務繁重的治理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的組織編制、地方政務官員額,以及地方財政與納稅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十五條,使各直轄市均得增設第三位副市長;修正第五十六條,縣市增設第二位副縣市長的門檻由人口一百二十五萬人改為達全國總人口數百分之二。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人口負成長下政務繁雜、求直轄市間衡平、提升分工專業化;疑慮:增加人事支出、副首長增設與實際治理成效的連結、門檻標準是否合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副首長為政務職,門檻放寬牽涉地方人事成本,可與同會期其他相近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併同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