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將免收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費的對象,從現行僅限低收入戶,擴及經地方政府評估「六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提案認為現制未涵蓋突遭變故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非低收入戶但突遭變故陷入經濟困難的家庭,也能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減輕喪葬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突遭重大變故的經濟困難家庭、地方政府及公立殯葬設施。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一條之一,將因六個月內生活重大變故致生活、經濟困難者納入免收使用管理費之對象(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尊重生命、減輕弱勢喪葬負擔、補足僅限低收入戶的不足;疑慮:認定標準如何明確、地方財政與行政負擔、各縣市落差。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是多件殯葬條例修正之一,可比較各案擴大對象的範圍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