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部運動推廣及產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魯明哲等17位委員提出,配合「運動發展部」之成立,主張在該部之下設置「運動推廣及產業發展署」,專責辦理運動推廣與產業發展相關業務。其核心目標為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與運動產業永續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運動推廣與產業發展設立專責三級機關,使全民運動與運動經濟業務有固定組織與法源依據來執行。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產業從業者、全民運動推廣相關單位,以及未來運動發展部所屬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署的組織法草案,新訂該署之設立、職掌與員額等條文;詳細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專責機關有助運動產業發展與全民運動推廣;疑慮:增設署級機關擴大組織與人事規模,且與其他版本的署設計分工須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以「運動發展部」為名,與其他以「運動部」為名的版本並存,留意最終部會名稱定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22
交付審查2024-11-22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邱若華、羅廷瑋等17人,鑒於運動發展部之成立,以落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與產業永續發展」為核心目標,故有設置運動推廣及產業發展署辦理相關業務之必要,爰擬具「運動發展部運動推廣及產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發展部運動推廣及產業發展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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