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鄭天財Sra Kacaw等委員提案制定《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提案引用內政部資料,指新住民達59萬3,714人、新二代約50萬人,約佔總人口5%,依《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有助於人數逐年成長的新住民及新二代族群,透過專責機關獲得整合的權益保障與服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台新住民及新二代、內政部組織體系,以及承辦新住民服務的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組織法草案,依《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設置新住民發展署,明定其職掌與組織架構(具體條文詳見原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回應新住民人口成長、落實基本法、設專責機關保障權益;疑慮:新設機關可能引發員額、預算與行政效率的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可留意各提案引用的新住民人口數據與機關員額規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