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魯明哲、黃健豪、游顥、廖偉翔、牛煦庭、林沛祥等十六名委員提出,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主張紀念日或節日之名稱、日期及放假規定現僅以辦法定之,但放假涉及經濟活動、文化傳承與國人權義,有以法明定之必要,爰擬具實施條例草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放假與節日規範升格為法律,對民眾與企業的權利義務依據更明確、穩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勞工、學生、公私部門及依放假運作的工商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提案未附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核心為以法律取代現行辦法層級之規範。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放假攸關經濟、文化傳承與人民權義,應以法律規範以符法治;疑慮:節日範圍與放假安排各版本主張不一,法律化後調整彈性下降。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版本與多個同名草案併案,建議聚焦各版本實質條文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