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86330000

「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3-04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將主管機關由已於2012年裁撤的行政院新聞局,更正為承接其業務的文化部。屬配合行政院組改的條文文字更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法律條文與現行政府組織架構一致,避免主管機關名稱與實際權責脫節而生適用疑義。
主要影響對象
中央廣播電臺及其主管機關文化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條主管機關名稱,由「行政院新聞局」改為「文化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應使法律與現行組織一致、確保條文明確;疑慮:此類技術性修正一般爭議較低,公開討論有限。
政治雷達小叮嚀
組改名稱校正型修法多屬技術性更新,可留意是否仍有其他法規未同步更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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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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