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黃健豪、游顥、廖偉翔、牛煦庭、黃建賓、林沛祥、羅廷瑋、廖先翔等十六名委員提出,主張紀念日及節日之名稱、日期、紀念慶祝方式與放假規定現均訂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但放假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影響社會經濟甚鉅,不應僅以法規命令定之,爰擬具實施條例草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放假與節日規範升格為法律,對勞工、企業與學校的權益與排假依據更為穩定明確。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勞工、學生、公私部門及依放假運作的工商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提案未附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核心為以法律取代現行法規命令層級之實施辦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放假涉及人民權義且影響經濟重大,應以法律而非法規命令規範;疑慮:節日清單與放假安排各版本主張不同,法律化後彈性下降,須整合審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版本與其他多個同名草案高度相近,宜併案逐條比對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