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黨團指出,陸籍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申請依親來台定居,但其他因婚姻取得我國籍的移民則無對應規定。本案擬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參酌陸配相關規定補上此類依親來台的適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使因婚姻取得我國籍的非陸籍移民,其直系尊親屬亦有依親來台定居的法源,補齊規範落差。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因婚姻取得我國籍的移民及其直系尊親屬,以及移民與社福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增訂相關移民直系尊親屬依親來台定居的適用規定;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可消除不同來源移民間的差別待遇、保障家庭團聚;疑慮:部分意見關注移民數額管控與社會資源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依親規定調整可同時留意數額機制與後續照顧資源的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