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將電動車免牌照稅優惠延長至 119 年 12 月 31 日,以支持我國交通運輸朝向低碳轉型目標,並協助達成環境永續與經濟發展的雙贏目標。此修正案由委員陳超明、謝龍介、呂玉玲等 18 人共同提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修正案通過,將有助於持續推動電動車的普及,幫助達成我國綠能環保目標,同時支持交通運輸領域的低碳轉型。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動車用戶、汽車產業以及地方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將電動車免牌照稅優惠延長至 119 年 12 月 31 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電動車免牌照稅優惠有助於達成淨零排放目標,促進綠能環保;疑慮:延長優惠期限可能造成稅收減收,對地方財政造成影響,可能對傳統汽車產業造成不公平競爭。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該修正案時,需平衡環保目標與財政考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