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針對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提案改變現行「新舊雇主商定留用」原則,主張勞動契約原則上隨同移轉、勞工不因事業移轉而失去工作,並參考歐盟與德國立法,增訂資訊權、諮商權、異議權及新舊雇主連帶責任。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在企業併購、轉讓時保障勞工工作權的延續,降低勞工被迫離職或失去年資的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面臨改組或轉讓事業單位的勞工,以及進行併購、轉讓的新舊雇主與企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等相關條文,將事業移轉採勞動關係存續保障原則,增訂解僱禁止、勞方資訊權、諮商權、個人異議權及新舊雇主連帶責任(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勞工於事業移轉時的工作權與年資、引進勞方資訊與諮商權、符合國際立法趨勢;疑慮:增加企業併購重整的成本與限制、連帶責任範圍、對經營調整彈性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事業移轉的勞動保障條文,可留意「連帶責任」與「異議權」的具體適用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