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以推動電動車普及和達成永續發展目標。現行免稅政策將於114年12月31日到期,但電動車銷售占比仍低於預期目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消費者降低持有成本,促進電池與充電產業發展,並強化台灣綠能交通競爭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動車消費者、汽車產業、電池與充電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將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延長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免稅期有利推動電動車普及、吸引國際投資、達成永續發展目標;疑慮:延長免稅期可能減少財政收入、需要配套措施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財政收入與環保推動的考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