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畜牧法》部分條文修正,配合組織改造把主管機關改為農業部,並大幅擴充中央畜產會的法定業務,新增產銷資訊蒐集、價格調節建議、疫病通報、冷鏈物流協助、友善生產系統推動等項目,並要求每半年於官網公開成果與經費。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強化畜牧產銷調節與疫病防治機制,並透過定期公開揭露提升中央畜產會運作透明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畜牧業者、中央畜產會及農業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主管機關改為農業部);修正第二十三條(新增鼓勵友善生產系統作為產銷調節理由);修正第二十七條(擴充中央畜產會業務並調整款次);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定期報告並每半年公開成果與經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完善產銷預警、防疫與動物福利機制,並要求公開揭露增進問責;疑慮:擴充財團法人業務範圍與經費運用、是否與既有行政機關職權重疊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財團法人法定業務擴充的修法,可留意經費來源與監督機制是否一併規範。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