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家庭教育法第七條及第十九條,將「交通」增列為家庭教育中心的合作機關,結合教育、警政、社政資源強化交通安全教育,並將補助獎勵用語修正得更明確一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家庭層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可獲得跨部門資源支持,有助降低兒少交通事故傷亡。
主要影響對象
兒童及少年與其家長、家庭教育中心,以及教育、警政、社政與交通相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第七條將「交通」增列為家庭教育中心合作機關;第十九條將「應訂定獎助事項」修正為「應提供補助及獎勵」,使用語簡潔一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兒少交通事故傷亡居高不下,將交通納入家庭教育合作體系可強化親職交通安全宣導;疑慮:跨部門合作的資源與執行成效須觀察,補助獎勵範圍調整的財政影響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跨部門合作條文成效仰賴配套,建議追蹤主管機關的執行辦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