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這是一項廢止案,要廢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原因是經濟部及所屬三級機關新組織法已自112年9月26日施行,智慧財產局已依新法改制,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須辦理廢止舊條例。
能幫助到什麼
讓智慧財產局的組織法源與新制接軌,清理已不適用的舊條例,使法規體系較為一致。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組織法制,對申請專利、商標、著作權相關的企業與個人屬間接影響。
修正了哪些條文
整部廢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非修改個別條文;提案說明未列細部條號,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機關已依新組織法改制,舊條例失去依據,廢止屬必要的法規整理;疑慮:屬形式性程序,較少實質爭議,關注點在於確保智財業務(如專利、商標審查)運作不受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智財局業務與民眾權益相關,建議對照新組織法確認現行受理單位與窗口。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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