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具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草案,解決修法過程中的諸多缺失亂象,調整財政結構失衡問題,及改善地方經濟平衡發展。草案試圖解決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特別是臺北市增加最多統籌稅款收入,卻未照顧到財政狀態較差縣市的需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中南部需協助發展縣市,及為發展國家經濟而承受污染之縣市,解決財政收入分配不公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級政府財政收入分配,特別是臺北市與中南部縣市。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現行條文第八條、第十六條之一、第三十條,增訂應將可供分配款項百分之三予年度排碳量最高之直轄市、縣(市)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修正草案試圖解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過程中的諸多缺失亂象,調整財政結構失衡問題;疑慮:調整後是否會影響中央政府施政項目的預算額度,及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穩定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正草案需審慎評估對國家財政紀律與地方經濟平衡發展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