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明確禁止在國家公園內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以維護保育核心價值與環境永續;現行法規未明確納入此限制,恐致法制漏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保護國家公園的自然景觀及生態環境,避免再生能源開發衝擊保育目的;解決國家公園內再生能源設置的法制漏洞。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家公園內的自然景觀、生態環境、及再生能源開發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三條,增列禁止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但允許附屬於公共設施、保育、研究或環境教育等國家公園管理所需的例外。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國家公園保育核心價值與環境永續;疑慮:可能影響再生能源推動政策,限制能源多元發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保育目標與能源政策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