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提案理由指近年不肖業者任意棄置廢棄物頻傳、危害水土保持與生態,認為現行法規不足以遏止。原文未列出具體條文修正內容。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方向上意在強化對任意棄置廢棄物行為的規範與嚇阻,保護水土保持與自然生態。
主要影響對象
廢棄物清理與運輸業者、受影響地區居民與環境、環保稽查與檢警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針對第四十六條,惟未附逐條修正內容。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規範難遏止非法棄置、環境破壞難以回復;疑慮:具體罰則設計與比例、執法量能是否配套,須檢視條文。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會期多案聚焦第四十六條,建議對照各版本的處罰對象與加重方式再判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