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主要是針對財政劃分公式中的分母爭議進行文字修正,旨在化解中央與地方的紛爭,落實地方自治理念。修正案期望改善地方財政收支結構及區域平衡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地方政府落實財政自主,改善財政收支結構,促進區域平衡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的財政權責劃分。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地方財政自主,化解中央與地方紛爭;疑慮:可能影響中央財政調控能力,地方政府財政管理能力需提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需注意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權責劃分及財政調控能力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0-31,2025-11-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0-31,2025-11-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1-14,2025-11-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1-21,2025-11-2
三讀2025-11-21,2025-11-2
三讀2025-11-21
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公式中的分母爭議進行文字修正,化解中央與地方紛爭,讓地方自治理念真正落實,改善地方財政收支結構及區域平衡發展。爰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落實地方財政自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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