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至 119 年 12 月 31 日,以推動綠能運具發展和促進電動車產業競爭力。現行電動車銷售進度緩慢,尚未達國發會設定目標,草案希望提高電動車普及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產業鏈提升競爭力,促進綠能運具發展。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至 119 年 12 月 31 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優惠鼓勵汰換低汙染運具,推動電動車普及;疑慮:可能減少政府財政收入,成效有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財政考量與環保推動效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