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旨在改善我國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的相關規定,包括明確保存維護計畫的要素、放寬保存者認定標準、鼓勵民間出資贊助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等。同時,責成主管機關協調各級政府機關辦理文化資產推廣活動,落實「部部是文化部」的政策理念。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者、民間出資贊助者,解決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的經費與技術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者、民間出資贊助者、各級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包括保存維護計畫的要素、保存者認定標準、稅捐優惠範圍等。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改善我國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的相關規定,明確保存維護計畫的要素,放寬保存者認定標準,鼓勵民間出資贊助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疑慮:保存者認定標準的調整可能造成認定不公,稅捐優惠範圍的擴大可能造成財務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正草案能有效改善我國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的相關規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