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規定雇主應給予懷孕初期流產的女性勞動者產假,參考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規範。目的是保障妊娠初期流產的勞動女性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懷孕初期流產的女性勞動者,解決其在工作與健康上的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懷孕初期流產的女性勞動者與其雇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增訂懷孕初期流產女性勞動者之產假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職場平等;疑慮:可能增加雇主成本,影響企業經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勞動者權益與企業經營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