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81100000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1-06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針對詐欺犯罪者若在偵審過程中自白並賠償被害者,擬提供減刑誘因,以強化被害者保護、提升追贓效率。草案希望藉此打擊詐欺、回復被害者權益並維護法秩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被害者挽回損失,並提升偵審效率;解決詐欺犯罪查處不易、被害者權益難保障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詐欺犯罪者、被害者與司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新增自白並賠償被害者的減刑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被害者保護、提升追贓復原效率、建立量刑誘因;疑慮:可能讓犯罪者利用漏洞、賠償與自白的落實與認定標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條文實施後的效果與可能的衍生問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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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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