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國家安全法第六條,刪除山地為管制區的規定,並增列海岸或重要軍事管制區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土地時應與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同意的規定。主要目的是配合國防安全及社會安全需求的變化,兼顧地方發展及人民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原住民等居民,解決他們因管制區規定而受影響的出入、生活及建築問題;也能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保障原住民的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住民等居民、國防部及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國家安全法第六條規定,刪除山地為管制區的規定,並增列海岸或重要軍事管制區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土地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刪除山地管制區規定有助於地方發展和人民權益;增列海岸或重要軍事管制區限制規定有助於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疑慮:刪除山地管制區規定可能影響國防安全;增列海岸或重要軍事管制區限制規定可能增加行政程序複雜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國防安全與人民權益的平衡,以及行政程序的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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