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期間,鼓勵雙親共同參與育嬰。現行規定每子女最長給付六個月,修正案擬增訂雙親各領滿六個月者得再請領一個月津貼。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需要較長育兒照顧期間的家庭,支持家庭育兒需求並促進性別平權與工作與家庭平衡。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育兒需求的家庭,尤其是雙親需要共同分擔育嬰責任的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增訂雙親均各領滿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得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各再請領一個月津貼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雙親共同參與育嬰的制度誘因,支持家庭育兒需求;疑慮:延長給付期間可能增加就業保險財務負擔,實施配套措施需完善。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實施後,相關申請流程與財務規劃需配套落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