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設立「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以強化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婦女的福利服務與權益保障,並統整相關資源與服務輸送體系。草案內容包括該署的設立目的、權限職掌、組織架構及人事編制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該署的設立有助於滿足長照及社會發展的需求,強化相關福利服務與權益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等需要社會福利服務的人群。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五條第六款,新增設立「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的相關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長照及社會發展服務、滿足多元需求;疑慮:可能增加行政成本、涉及資源重新分配。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各方意見,確保設立該署能有效滿足社會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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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2026-01-02,2026-01-0
交付審查2026-01-02,2026-01-0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3
案由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9人,為強化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之福利服務、照顧及照護需求日益多元,以及維護婦女福利與權益,促進婦女社會參與,統整婦女福利資源及服務輸送體系,並確保未能於相關社會保險獲得適足保障之國民基本經濟安全,故依「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第五條第六款規定,於衛生福利部設次級機關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爰擬具「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本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草案第一條)
二、本署之權限職掌。(草案第二條)
三、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草案第三條)
四、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草案第四條)
五、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草案第五條)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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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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