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86320000

「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1-29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旨在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明確觀光工廠的定義和主管機關權責,健全觀光產業法制基礎;同時完善觀光市場資訊蒐集及政策宣導機制,以強化中央主管機關統籌職權。草案共修正四個條文,重點在於納入觀光工廠定義、明確觀光署權責、建立觀光統計與資訊基礎、以及加強經營機構配合辦理觀光宣傳及宣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觀光產業相關業者、地方政府和中央主管機關,更有效地推動觀光政策和品質管理;解決產業實務與政策推動需求的落差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觀光產業相關業者、地方政府和中央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第二條(增訂觀光工廠定義)、第四條(明確觀光署權責)、第六條(建立觀光統計與資訊基礎)和第十條第二項(加強經營機構配合辦理觀光宣傳及宣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明確觀光工廠定義和主管機關權責,有助於產業發展和品質管理;疑慮:新增規範可能增加產業經營成本和行政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修正條文的實際執行效果和產業的配合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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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發展觀光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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