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將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延長至作者去世後70年,以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並與國際趨勢接軌。現行保護期間為50年,已不足以保障創作者及其後代的生活權益。此修正案旨在激勵創作、促進文化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創作者及其後代,保障其生活權益;解決現行保護期間不足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著作權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延長了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間。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保護期間有助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激勵創作、促進文化發展;疑慮:延長保護期間可能限制著作的利用、影響文化傳承與創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平衡創作者權益與著作利用者的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