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停車場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允許部分路外公共停車場在特定情況下可免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充電設施,以解決現行法規執行上的困難和公共安全風險。該修正案旨在提供行政彈性,確保公共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幫助到受限於建物結構老舊、電力配線饋線不足或消防安全考量的路外公共停車場,避免因強制設置充電設施而導致的公共安全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到路外公共停車場的經營者和使用者,以及電動汽車的用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停車場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增訂路外公共停車場得免予設置充電設施的但書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供行政彈性,確保公共安全,解決現行法規執行上的困難;疑慮:可能引發充電設施設置不足的問題,影響電動汽車的使用和推廣。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該草案時,需要關注各方意見,平衡公共安全、充電設施設置和電動汽車推廣等各方面因素。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