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新增明列「重大暴力犯罪」的定義,並針對犯殺人、重傷致死或殺人未遂的少年受刑人,排除現行「無期徒刑滿七年、有期徒刑逾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的寬鬆規定。提案背景為校園重大暴力事件引發對少年司法制度的檢討。
能幫助到什麼
主張可強化對特定重大暴力犯罪的矯正與社會防衛,回應社會對受害者保護及公共安全的關切。
主要影響對象
涉及重大暴力犯罪的少年受刑人及其家屬、被害人及家屬、少年矯正與司法實務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之一新增「重大暴力犯罪」行為類型的明列;修正第八十一條,對殺人、重傷致死、殺人未遂者排除原假釋門檻優惠,並要求假釋須經心理鑑定及再犯風險評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重大暴力重刑犯矯正困難、出監後仍具潛在危害,應加嚴假釋並導入再犯風險評估;疑慮: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應以教育保護為主,按罪名一律限縮可能背離兒少最佳利益與國際少年司法趨勢。
政治雷達小叮嚀
假釋制度涉及矯正、人權與公共安全多重價值,建議併同了解少年司法的保護教育原則一起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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