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配合2050淨零排放與零廢棄願景,朝循環經濟轉型,並同步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針對廢棄物流向管控不足及非法棄置風險檢討現行規定。原文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強化廢棄物流向追蹤與非法棄置防制,對環境永續、淨零目標推動及受污染地區居民有所助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廢棄物處理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業者、製造業者、環保主管機關與一般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部分條文修正,案由載明朝循環經濟轉型、同步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為資源循環推動法、檢討廢棄物流向管控與非法棄置規定,原始資料未附逐條條號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面對資源耗竭與淨零目標,需從線性經濟轉型循環經濟並補強流向管控與非法棄置規範;疑慮:制度大幅轉型對業者合規成本與行政量能是考驗,新舊法銜接細節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其他廢棄物清理法版本及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法相關,宜整體對照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