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修正為「未成年特別扣除額」,並擴大扣除對象至被扶養親屬。提案理由為因應少子化、減輕家庭育兒負擔以鼓勵生育。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扣除額涵蓋至未成年階段並擴及被扶養親屬,主張減輕有子女家庭的稅負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未成年子女或扶養親屬的納稅義務人,以及稅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六,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修正為未成年特別扣除額,並擴大扣除對象至被扶養親屬。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育兒負擔、鼓勵生育、符合家庭實際扶養支出;疑慮:稅收減損、對不同所得家庭受益不均、是否能實質提升生育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會期多案同時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建議併同比較各版本的扣除設計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