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倩綺等20位委員針對所得稅法第17條提案。因應少子化與高齡化,提案擬將現行六歲以下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擴大為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特別扣除」,並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每人每年18萬元提高至24萬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育有未成年子女及需長照家庭可享更高的綜所稅扣除額,提案方認為有助減輕育兒與照顧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十八歲以下子女的家庭、有長期照顧需求的家庭及綜所稅納稅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六歲以下)改為未成年特別扣除(十八歲以下),並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自18萬元提高至24萬元;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回應少子化與長照需求、減輕家庭經濟壓力、提升生育誘因;疑慮:稅損規模、扣除額對低所得或免稅家庭的實益有限。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扣除額類修法可留意稅損估算與受益分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