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倩綺等20位委員針對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1提案。現行受扶養眷屬認定未納入在學的成年子女,提案參酌所得稅法免稅額規定,擬將在學成年子女納入扶養範圍,使制度標準一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仍在扶養在學成年子女的非自願離職勞工可獲得相應的扶養給付加給,提案方認為有助強化社會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扶養在學成年子女的非自願離職勞工及其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1,將在學成年子女納入受扶養眷屬範圍以計算給付;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反映實際家庭扶養負擔、與所得稅法認定標準一致;疑慮:給付擴大對就業保險基金的財務負擔、在學身分認定與查核。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扶養範圍擴大可關注認定標準與基金支出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